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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作为证据保全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可以防止证据的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有利于诉前了解案件事实,促进诉讼外纠纷解决。在现行立法中,我国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相关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解释中都规定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做了一些规定。但是该制度仍然存在着诸多弊端和不足,因而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在我国学界,对于该问题有一定的研究,但是仍有遗憾。因此,在借鉴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有关民事诉前证据保全的立法的基础上,笔者介绍了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进而对如何完善我国立法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除了结语之外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概述。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概念、特点、性质,着重分析了诉前证据保全的功能。这些内容为民事诉前证据保全的具体构建奠定理论基础。对于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性质,笔者将其界定为一种证据收集方法。对于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功能,不仅包括传统的保全和固定证据的功能,还包括事实确定、证据开示和裁判外的纷争解决等现代功能。第二部分为大陆法系有关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规定。该部分笔者主要分析了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相关规定,并在此介绍的基础上,分析了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相关规定的特点和差异性。第三部分为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立法现状及评价。该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立法现状,以及《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对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规定。随后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立法现状给予了宏观评价。第四部分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完善。该部分先从四个方面论证了在我国构建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必要性。随后对分析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完善。最后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一些完善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