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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问题作为共同犯罪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长期以来倍受学术界的关注,尤其是近年来,共同犯罪案件的频繁发生,其中大多都会涉及到教唆犯的认定和处罚问题。最近几年,在司法实践中教唆行为呈现出多样性和特殊性,例如共同故意伤害、盗窃、抢劫以及网络共同犯罪案件中都出现了教唆者对被教唆人的教唆内容比较笼统,不太明确具体的现象,我国刑法理论上将此称为概然性教唆犯。概然性教唆犯是教唆犯的一种,它是相对于明确性教唆犯而言的。对概然性教唆犯进行研究和分析,不仅有利于分析共同犯罪中实行犯过限问题,而且能够在司法实践中做到对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准确的定罪和量刑,并可以避免司法实践中因操作不当而违背刑法学上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甚至导致的司法不公的情形。本文主要是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对概然性教唆问题进行研究的。本文主要包括三部分。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争议的具体问题。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案件进行法理评析,其具体内容包括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和对被告人教唆故意、教唆行为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刑事司法中概然性教唆犯的认定应注意的问题和处罚标准。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论述了概然性教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其次,论述了概然性教唆犯的可罚性、一般情况下对教唆犯量刑的错误认识以及具体的刑罚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