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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是一把双刃剑,在市场机制不成熟的前提下,它既可以帮助企业减少因外部交易产生的不信任等因素所带来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实现集团内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益最大化;它也可以成为大股东用来“掏空”上市公司的一种工具,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中小股东利益。
本文从盈余管理的视角出发,研究新准则下配股盈余管理动机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以及新旧准则下的关联交易对比研究。首先,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用净资产收益率在6%-7.5%的标准来计量配股盈余管理动机,并按照新会计准则对关联交易的细分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第二类是除第一类和第三类以外的所有关联交易,第三类是担保。然后,分别对三类关联交易的影响因素和新准则对三类关联交易发生规模的影响进行深层次探讨。最后,结合现有研究和中国经济环境和制度背景,对实证结果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解释。
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上市公司的配股盈余管理动机在60%的程度上与第一类关联交易比例正相关;(2)第二类关联交易比例与上市公司的配股盈余管理动机无直接关系;(3)有配股盈余管理动机的上市公司的第三类关联交易比例较高;(4)在新准则的监管下,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更加全面,提供给投资者的信息更加有效,关联交易披露透明度更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多数公司关联交易的常态性和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