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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政府对转让定价管理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国内外对转让定价的研究和总结也越来越深入,各国税务机关在转让定价方面对企业的要求越来越多。经合组织正在不断修改和更新关于转让定价的指导原则,并发布了2010年版的《跨国企业和税务机关转让定价指南》。 我国有关转让定价管理的立法近年来取得了很大的进步。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六章规定了“特别纳税调整”条款,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出台的《特别纳税调整办法》等,这些都是关于转让定价的法律框架和管理指南,为税务机关执法和纳税人遵从提供了法律依据。 近年来,跨国企业在我国避税行为也日益突出。据国家税务总局估计,每年我国因为转让定价而损失的税收高达300亿元以上。我国对反避税和转让定价的管理正向纵深方向发展,这对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的转让定价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从2005年2009年,BFZ公司转让定价的管理还处在被动应对的阶段,对于转让定价的管理还在事后如何证明自己转让定价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从2010年开始的主动筹划阶段,BFZ公司尽力完善自己的转让定价的管理,并采用了对使用的无形资产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方法。 本文将以管理案例的方式,运用转让定价的基本理论,结合中国最新的转让定价的法律法规和国内外对转让定价的研究的最新发展,对BFZ公司转让定价的管理案例进行回顾和总结,运用现有的理论来理解和解释相关的管理实践活动,侧重于理论检验,同时调查和发现在实际的转让定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够明确或不具有足够的可操作性的情况下,尝试探索提出一些新的解决角度和方法。笔者希望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和研究,得出一些结论和启示,从而为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的转让定价的管理从微观、实证的角度提供一些有意义、具有可操作性的结论和经验;同时也为我国税务机关如何更好进行国际转让定价管理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