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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去湖南湘西考察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理念,此后通过多次研讨形成了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对于推进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实施意义深远。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内蒙古自治区要聚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带领全自治区人民实现小康。而现阶段,单靠政府财政资金已经难以满足精准扶贫的资金需求。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于资金短缺、资金需求量大的贫困地区来说,金融凭借其特性在脱贫攻坚战中大有可为,具有重要的经济作用。这就需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为扶贫工作提供资金信贷支持,提供创新的金融模式,利用金融杠杆的经济特性刺激贫困地区自生发展。在政府资金和金融资金相互配合下拥有长效扶贫机制,实现贫困人口长期脱贫、全面脱贫。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商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政府核心的公共部门的治理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种力量,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全面提升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果效益,提高公共服务品质,助推脱贫大业顺利完成。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以内蒙古商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为研究对象,虽然内蒙古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实际操作层面遇到一些瓶颈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本文对内蒙古商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首先是理论基础部分,这部分论述内蒙古商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问题的研究背景、意义、方法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综述等;对精准扶贫、金融精准扶贫的概念进行界定;同时提出本文主要运用到金融排斥理论和普惠金融理论。其次是进行了内蒙古商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的动力与定位分析,为商业银行应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动力。再次是对内蒙古商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的现状进行分析,从内蒙古贫困现状、金融扶贫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对内蒙古商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成因进行论述,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参与金融精准扶贫缺乏主动性、商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缺乏合力、商业银行信贷扶贫缺乏助力、农户信用意识薄弱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商业银行金融扶贫风险收益不匹配、政银协作机制建设不到位、风险抵补分担机制不到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最后针对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对策,要完善商业银行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体系、建立商业银行精准扶贫监管指导体系、信贷供给体系以及农村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