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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随着人们群众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当前我国的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医疗卫生事业存在的问题无法让群众满意。特别是近年来,医疗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履行卫生法律法规赋予卫生部门监管职能的具体执行者,有责任通过有效的监管手段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山东省将会进一步推动市、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这些都需要对目前的医疗服务监管体制建设、监管模式进行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通过政府对医疗服务的有效监管,推动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实现医疗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研究目的:本研究通过山东省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建设现况,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2008-2012年医疗服务监管情况,分析目前山东省医疗服务市场中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医疗服务监管中存在的缺陷,从完善卫生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监管模式、监管方式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建议。资料来源与方法:本研究的数据资料来源于2008-2012年《山东卫生统计年鉴》、《山东省卫生监督年鉴》、《山东省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2012年山东省医疗服务监管现况调查数据库。利用EXCEL2013、SPSS17.0对统计数据进行收集、逻辑校对、描述性分析。主要研究结果:分析统计数据显示,山东省已成立各级卫生监督机构155个,但县级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体制不健全;部分地区医疗服务监管人员任务繁重。医疗服务监管机构对医疗机构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现行卫生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薄弱,小型医疗机构违法执业现象严重。医疗服务监管机构的政务公开制度不完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信息及日常监管信息、案件查处信息不透明,政务公开的渠道、方式单一,群众无法及时掌握安全就医信息。结论与建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网络建设,推进监督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增加监督人员编制,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尽快完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使医疗服务监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从体制源头出发规范医疗服务。加大医疗服务监管执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力度,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医疗服务监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医疗服务监管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分权监管模式,在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完善部门内部职责与权力运行机制,建立行政监督与行政处罚联动机制;在医疗服务监管方面,明确医疗服务行政许可与监督执法权由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并将医疗服务技术准入等认定交由有资质的行业协会负责。开发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服务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执法案件查处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