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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化,公民也以各种方式越来越广泛的参与到行政工作中。特别是在行政立法和行政决策领域,公民参与已经成为常态,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然而,在行政执法领域,公民参与相对落后,仍需要不断的探索和改进。行政体制上的“权力强势”以及行政主体的“过度自信”,给行政执法带来的影响是单边性和强制性过强,而与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互动与合作则较弱。上述现状带来的后果就是阻碍了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秩序的维护,不仅使行政执法陷入“执法困境”,同时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