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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实践发展中不仅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同时也需要对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给予理论上的科学的说明和解释。为此,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坚持人民主体的重要思想。这是对中国共产党总结90多年历史经验的真理性总结和规律性揭示。深入探讨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考察马克思之前人类历史上哲学家对主体性的探索。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国复辟时代历史学派、黑格尔、以鲍威尔为代表的德国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关于人的主体性思想成为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思想资第二部分探索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形成和发展的逻辑进程。从《博士论文》到《莱茵报》时期、《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共产党宣言》到《哥达纲领批判》时期等三个阶段对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发展历程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第三部分探讨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科学内涵。分别阐释和论述了人民何以成为主体、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表现形式、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对前人思想的革命性变革和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基本特征。从人民是经济主体、人民是政治主体、人民是文化主体、人民是价值主体以及人民是利益主体五个层面探讨了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科学内涵。第四部分深入阐述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当代意义。从理论上,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为深化和理解唯物史观提供理论支撑;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根本价值取向。从实践上,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重要思想资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根本动力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