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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习近平总书记在历届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强调了惩治腐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保持着坚决遏制腐败的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中共反腐正进入“新常态”,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面临“新挑战”,需要我们从新的角度去研究职务犯罪,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及发展蔓延趋势,不断总结防控职务犯罪的经验,探究如何有效遏制腐败,治理职务犯罪,并探寻切实可行的预防及惩治措施与途径,更好的保障社会公平。文章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法院近三年已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对象,通过大量的数据调查及案件资料分析,对职务犯罪案件总体概况、涉案人员相关情况、罪名分布基本情况、地区分布基本情况、涉案金额基本情况及判处刑罚基本情况等进行详细剖析。借助于法社会学的相关理论成果,以社会预防与社会控制理论为基础,明晰当前职务犯罪的发生原因和运行规律。分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各涉案领域职务犯罪具体案例,总结出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务犯罪罪名相对集中、窝案窜案多、涉案金额较大等方面的总体主要特点和职务犯罪重灾区涉农惠农领域的主要特点。结合统计数据及具体案例提出了从社会预防及社会控制的角度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务犯罪预防和控制的全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