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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属于准公共产品,在国内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来扶持建设与运营工作。目前,对于我国大部分轨道交通企业而言,其收益主要来源于票务收入,以及站点的广告、零售等内部收益,而外部收益如轨道沿线土地与物业的增值溢价,却没有对其建设和运营做出应有的回馈,使轨道交通在投入运营后给政府造成了持续性的财政负担,同时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除了缺乏强大的自我造血功能外,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还受到现行体制下主导部门“各自为政”的限制,且“线随人走”的建设模式导致其发展远远落后于实际需求,难以做到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城市空间的有效衔接,不易实现以轨道交通站点为中心的TOD开发,更无法有效发挥轨道交通应有的疏解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协调经济发展的作用。如果想要改变上述的不利局面,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纵向一体化是有效的途径。近年来,我国大都市圈内的城市轨道交通企业也逐步呈现出了集团化(即企业纵向一体化的表现形式)趋势,那么如何科学、有效地展开纵向一体化,帮助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实现既能向公众提供满意的运输服务,又可强化自身造血功能的目标?企业绩效评价会给出合理的解答。由于传统的评价私人企业或公益性企业的绩效体系,无法全面反映城市轨道交通产业的经济特征,也无法衡量纵向一体化后的企业能兼顾社会效益与财务效益的特点。因此,本文对适用于纵向一体化的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了探索与创新,同时就纵向一体化不同阶段与企业绩效高低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将绩效差异以具体数值的形式直观呈现出来。首先,本文结合了我国内地轨道交通的发展现状与纵向一体化理论,指出当前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出现集团化萌芽的原因,并从资产专用性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论述了“由谁来主导纵向一体化进程”的问题。同时,本文运用企业绩效的相关理论,分析了各项绩效评价指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解释了后文运用平衡记分卡搭建社会效益、财务、客户、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这五个层面的绩效评价体系的合理性。其次,本文通过分析香港地铁集团和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综合表现,以企业绩效为落脚点,对其在社会效益、财务、客户、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这五个层面的经营业绩进行定性分析,并创新地提出了轨道交通企业纵向一体化阶段的划分标准,据此研究两集团由于纵向一体化程度上的差异,所导致的企业绩效上的差异。最后,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在结合纵向一体化与城市轨道交通产业特征的基础上,构建出与之相适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随后,以案例中的香港地铁集团和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为例,运用专家打分法和模糊综合分析法,对我国大都市圈内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经营绩效与其所处纵向一体化阶段之间的关系,做出了一定的实证分析与研究,并将两集团的绩效差异逐一分解为在相关指标表现上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在一定范围内,企业的纵向一体化程度越高,其经营绩效越理想。同时,从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中可以看出,对物业的经营方式和控制强度,以及对轨道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土地的开发方式,较为显著地影响着纵向一体化的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绩效表现。并据此重点提出了如何准确构建绩效评价体系,以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纵向一体化发展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