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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城市郊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一变化乃是宏观层面的社会变迁引发的种种新变化新事物在城郊的反映。以往的研究往往是将上述变化视为一种静态的结构化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结构中的整体性的社会事实。作为居民日常活动领域的城郊地区,其空间结构经历了怎么样的转变?这一变化的内在逻辑究竟如何?本文主要在考察城郊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引入空间视角,分析经济、政府与社会力量是如何作用于城郊空间并形成新的秩序。通过对经济体制和政府政策的分析来描述经济力量和政府力量在城郊空间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机制。在论及社会力量在形成新的空间秩序中的作用的时候,从空间内部的主体实践着手,分析重大事件、结构性的力量对主体的塑造的过程以及主体对这种“塑造”过程的反应。 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内容是说明当今社会变迁带来的社会各个领域的变化,尤其是社会的城郊。如何记录、描述这样一种变迁过程,并对其做出社会学视野的解析和阐释。以及对这样涉及社会很多因素的变化如何做出合理的解释,为引入空间视角的入场做出铺陈。在文献述评上主要通过对空间理论的发展来回顾空间理论如何从形式走向本质,从中心走向边缘的。尤其是列斐伏尔和苏贾的空间理论对本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生产方式的转变必然伴随着新的空间的生产。就空间和行为的关系,列斐伏尔认为空间和行为是互相重构的,空间影响并塑造了行为,同时人们为自己需求而去改变空间结构,这样行为反过来又建构了的空间”的空间实践理论贯于文章始末。在对城市和城市郊区的研究中,我国的城市研究者关注点还停留在由结构性的因素决定的空间的表征和表征的空间,而对其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则反应冷淡。研究者们关注的多是集中在第二空间,而对第一空间和第三空间谈及甚少,文章尝试将解释如何经由主体实践过程卷入空间的生产的。 第二部分分别介绍了地方政府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在社会转型和变迁中如何生产出来城郊的空间。通过对政府政策、经济体制和中介组织的分析来描述政府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在城郊空间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机制。不同的实践主体根据已有的知识选择面向不同的表征,或界定自己的身份,或产生身体实践,其实践活动在城郊的空间中发生碰撞,进而生产出了城郊地区的新秩序。 第三部分是分析与讨论,目的是希望引进空间的生产的理论来说明城郊空间的生产过程,可以摆脱结构主义将城郊视为结构中的整体性的社会事实的凝固化的视野。通过分析经济、政府与社会力量如何作用于(城郊)空间,讨论了在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生产方式,都会生产出自身的空间的实践。空间生产的中不仅仅有新的权力生成,而且实践主体的自我认知和行动方式也会发生新的变化,其必然会生产出符合自身逻辑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