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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是出现于晚唐五代时期的一种独特的教育组织形式,宋代以后逐渐形成了完善的制度,并发展成中国古代的教育中心和学术中心。科举制度自隋代产生以来,地位不断上升,不仅被统治者视为“抡才大典”,而且也成为读书人仕进的最主要阶梯。 书院与科举的关系十分密切,唐末五代士人为获得参加进士科所需要的诗赋文学知识,纷纷隐居山林读书,逐渐衍生出书院这种新的教育组织,可以说书院因科举而生。在官方无力兴学的背景下,北宋书院成为官学的替代机构,承担了培养科举人才的重任。庆历四年(1044年)之后,书院被排斥在科举教育体系之外,书院与科举的关系变得相对疏远了。南渡之后,书院成为新儒学的传播基地,新儒家们不仅通过培养人才为科举服务,而且也为科举选拔更多德才兼备的人才提供了理论基础。理宗即位之后,书院的教学内容与官学教学、科举考试内容基本重合,直接为科举服务,书院的主要职能再次回归到为科举服务之上来。 元代程朱之学通过书院的传播而进一步普及,为其成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书院的创建、修复、讲学和支持者不仅是恢复科举取士制度的有力倡导者,而且也是科举制度的有力维护者。元代中后期,程端礼的《程氏读书分年日程》为书院开展科举教育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也进一步明确了书院为科举服务的合理性。 明初,朱元璋通过实行“科举必由学校”的文教政策,将不属于国家教育体系的书院排斥在科举教育之外,书院沉寂了将近100年的时间。明代中后期,随着官学教学功能的日渐丧失,书院承担了培养科举人才的重任。尽管心学的理论体系与作为官学哲学的程朱之学有相当大的差异,但王阳明、湛若水等心学大师依然坚持讲学与科举的统一,并鼓励生徒应举,使明代中书院与科举关系研究后期书院为科举服务的倾向十分明显。 清代无论是官办书院,还是民办书院都直接教授科举之学,讲授程朱之学的书院也转而为科举服务,将培养科举人才作为主要职能,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教授科举之学的制度。乾嘉时期鼎盛的汉学书院虽然不以教授科举之学为主要教学内容,甚至反对教授科举知识,但学习乾嘉汉学有利于生徒应举却是不争的事实,汉学书院成为当地科举及第率最高的机构。1 901年,朝廷宣布书院改学堂之后,士人依然向往科举制度,书院改制的进程十分缓慢,效果也很不理想。1905年,清廷被迫作出了从递减科举到废除科举的决定,这极大地促进了书院改制的进程,作为制度层面的书院也成为历史名词。 由此可见,书院与科举几乎是共生共灭的,形成了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但在书院与科举关系中,二者的相互影响并不是等量的,一般是书院被动地接受科举制度的影响。由于书院对于其所在地的科举风气能起推动作用,所以各历史时期的书院数与科举考试的重要指标—进士数、举人数都是成正相关的,这可以在对书院数和进士、举人数的相关性分析结果上得到应证。探讨书院与科举关系,能为我们研究当代大规模考试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等提供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