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共有产权保障房以传统经济适用房为基础,对传统经适用房的顶层设计、保障对象、价格确定、产权比例和制度退出等环节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与经济适用房(缔约权)供给不足以及公租房缺乏产权激励相比,共有产权保障房是一种重要且具有创新性的契约安排,有利于改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出现的实践问题。我国已经确定6个城市开始试点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同时山西省在保障性住房政策方面弱化了经济适用房的地位,提出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的建设。因此,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研究,对于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及传统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等方法对山西省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展开研究。着重分析了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的雏形——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经济适用房制度向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转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结合国内外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山西省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构建的具体建议。本文对于山西省建立符合本省实际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提出了操作层面的对策,必将对促进山西省保障住房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研究表明:构建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是促进经济适用房制度转型升级的重要制度创新。第一,顶层设计方面,将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定位为经济适用房制度转型方向,并且严格管理。第二,保障对象方面,确定城镇中低收入人群、进城务工无房人员及新增就业无房人员为制度保障对象,并制定了各类人群的准入条件。第三,价格确定方面,以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为基础、购房者最高可支付能力为上限,参照商品房价格采取动态调整的循环调整方法确定共有产权保障房的价格。第四,产权比例方面,通过山西省相关数据分析得出山西省可安排5:5、6:4、7:3三种产权比例分配方案。第五,制度退出方面,缴纳租金、产权续购、政府回购和上市交易四种方案为制度延续及终止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