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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财政是我国财政体系的基础,其运转状况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稳定。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在全国财政收入强势增长,地方财政总收入也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县乡财政却越来越困难。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举措。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但并没有彻底消除,县乡财政困难反弹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本文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在分析我国县乡财政体制的背景、演变的基础上,揭示了我国县乡财政所存在的现实困难,试图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我国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并提出防止县乡财政困难反弹的对策。首先,从财政改革的背景、内容等几个方面介绍分税制以前县级财政和乡镇财政改革的具体情况,分析分税制改革对县乡财政的影响,并对当前县乡财政职能给予分析和重新界定。其次,通过我国县乡财政收支总量、结构的分析研究,说明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县乡财政支出功能日益增强,收入功能却在减弱,我国县乡财政存在困难。具体表现为工资欠发普遍,公共事业发展严重落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实际债务负担沉重等。最后,着重分析了我国县乡财政存在困难的原因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出路。我国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样的。但县乡财政陷入困境的最直接根源是财政体制不规范、不合理造成的。我国现行的政府级次繁多复杂,目前有五级政府,对应有五级财政。政府级次过多导致事权在多级政府间界定不清,降低了分税制下收入划分的可行性,财政难以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从而使得县乡财政相当困难;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虽然强化了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财政收入上移,导致县乡财政的税源不足;事权层层下移,导致县乡政府责任负担沉重;转移支付制度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解困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进行地方财政体制创新。本文提出推行“省直管县”体制和撤消乡镇级政府等改革措施,将五级政府层级简化为三级,对应形成三级财政。并以这三级财政为架构,合理界定各级地方政府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同时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使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相统一。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全面清理和积极化解县乡政府历史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以达到为县乡财政解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