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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土地资源的精华,是人类最宝贵的物质财富,但其作为-种不可替代的资源,其数量是有限的。长株潭地区作为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土地供给的重点区域,该区经济活跃程度高,“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对长株潭地区耕地集约利用时空变化的分析研究,将会为化解不断突出的“人地矛盾”提供科学依据,对推动长株潭地区耕地资源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研究中外有关耕地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压力-状态-响应”模型构建了耕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对长株潭地区及各县(市)2001—2011年的耕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了客观评价,对长株潭地区及各县(市)耕地利用集约度动态变化及空间差异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借鉴国内外相关耕地资源集约利用的政策与措施的基础上,提出改善长株潭地区及各县(市)耕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对策和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长株潭地区耕地集约利用水平时序变化特征明显,2001—2005年耕地利用集约度缓慢下降,2005—2008年耕地利用集约度稳步上升,2008—2011年耕地利用集约度快速下降。2001—2011年除醴陵市、宁乡县、湘潭县、望城区、韶山市、茶陵县等六个县(市)以外,其他六个县(市)耕地集约利用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长株潭地区耕地利用集约水平空间分布差异明显。2011年,长沙县与湘潭县处于高度集约状态;湘乡市、望城区、浏阳市、韶山市、宁乡县、株洲县、醴陵市、攸县与茶陵县处于中度集约状态;炎陵县处于低度集约状态,总体上呈北高南低的特点。(3)长株潭地区耕地利用集约水平空间集聚现象明显。北部以长沙县、望城区和湘潭县为中心,形成耕地集约利用水平高—高的集聚分布,南部以茶陵县和炎陵县为中心,形成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低一低的集聚分布。(4)长株潭地区PSR系统协调度变化趋势与耕地利用集约度的变化趋势相一致。就长株潭地区而言,耕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需提升压力—状态—响应三个指数之间的协调度。(5)对于耕地利用高度集约的县(市),应发挥其耕地集约利用高高集聚的向心效应,进一步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对于耕地利用中度集约的县(市),应以少量的耕地投入换取较大经济效益,稳健地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对于耕地利用低度集约的县(市),要以保护生态安全为优先原则,小幅度地提升耕地集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