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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尔斯是一位多产而又成功的英国作家。《蛹》是他最新也是最后一部小说。萨拉米(Mahmoud Salami)曾经说过:这部小说展示了福尔斯小说中最严肃的创作主题和最明了的创作理念。从主题到写作方法,这部小说都让读者眼花缭乱。许多学者都试图将它定于一隅却都无功而返。本文试图运用巴赫金的狂欢化诗学理论对其进行解读。首先,小说中女主人公瑞贝卡身份卑贱却勇于挑战父权和当时的主流社会价值观,并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了“妓女一圣女”身份的华丽转换。狂欢化理论的精髓—颠覆精神——在她身上得到了完美的呈现。其次,小说中的小人物群体则以各自独有的方式对社会的既定准则给予嘲讽并揭露其虚伪和黑暗的一面。因为他们的存在,事实和真相变得扑朔迷离,所谓的真理也令人怀疑起来,一切绝对都转而成了相对。最后,小说创新性地将审讯记录、书信、杂志等不同体裁,拉丁语、威尔士语、法律用语等不同语言糅合在一起,完成了写作方法上的狂欢。这既是一场文本和语言的盛宴,也是小说中狂欢精神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本论文通过对小说中女主人公、小人物群体和写作方式的分析,将《蛹》界定为一部狂欢化小说。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组成,正文部分又分为三章。引言部分首先简要介绍约翰·福尔斯创作情况和《蛹》的主要故事情节;其次,扼要地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这部小说的研究状况;再次,对巴赫金狂欢化理论中的三个重要概念进行阐述,为后面各章的分析奠定基础;最后,对论文各部分内容安排做了介绍。第一章着重分析小说女主人公瑞贝卡身上充溢着的狂欢化精神。这种狂欢化精神主要体现为她对主流文化的蔑视和叛逆:皈依边缘化的震颤教,背叛父权专制的家庭,挑战以律师亨利为代表的中上流社会价值观。正因为如此,瑞贝卡这个传统意义上卑贱低下的妓女,在福尔斯的笔下却逐渐向读者呈现出她可贵可敬的一面。这种“妓女一圣女”的转变展现了男权社会中女性身上所蕴含的颠覆力量。也正是在这种不断的颠覆中,一切成规都只具有相对性,都可能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和转化。小说标题“蛹”正是提醒我们“一切具象的丑都有转换成抽象的美的可能性”。第二章聚焦于小说中的小人物群体。福尔斯在《蛹》中塑造了一系列边缘化小人物(如傻瓜、流氓等)。这些小人物其实并非无足轻重,他们以各自的方式背离社会的既定准则和陈规陋俗,对一切传统、权威和神圣的东西进行调侃和嘲讽。在福尔斯笔下的小人物群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类型,他们在诸多方面呈现截然相反却又不可分离的特征,构成了“成对”的形象。这些人物形象在对比和冲突中展现了他们身上蕴含的狂欢特质,进而揭示了真理的相对性。第三章主要从写作手法上探讨如何凸显和强化人物的狂欢化特质。作者将不同的文本样式(如法律文书、审讯记录、信函、报刊文章等)揉入小说叙事中,在文本层面上体现了多元包容的狂欢精神。此外,《蛹》在语言上也颇具特色,不同语种、不同方言、不同语域的语言混杂在一起,这种语言的狂欢化契合了小说人物的狂欢化精神追求。这种体裁和语言的混杂进一步体现了亦庄亦谐的“梅尼普精神”,使小说中阴郁的气氛得到缓解。结论部分结合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进一步总结了《蛹》在人物塑造和创作手法上的鲜明特征,认为作者创造的小说世界与巴赫金理论所界定的狂欢式世界基本一致。因此,《蛹》可以被称为部狂欢化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