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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私益众筹是基于互联网社交媒体向多数不特定的人筹资,因其“普惠”性而被广泛应用于慈善和金融等领域。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虽然可以让更多的人得到求助,但是作为新生事物的私益众筹,也会因成文法的滞后而面临“法治缺失”的问题。在现行法治体系下,私益众筹并非《慈善法》的规范内容,虽然民事法律可以解决私益众筹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欺诈等,但也不能从源头上根本遏制机会主义行为。换言之,法律规制的缺失,会导致互联网私益众筹过程中出现骗局。互联网私益众筹乱象丛生的现实,亟待通过立法予以规制,使其能够尽快进入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