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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服务行业快速的发展,安全保障义务成为近年特别热门的话题。由安全保障义务的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尤其是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处境。随着城镇化进程,小区与物业密不可分,在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尤其是当介入第三人侵害业主的权益时,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和该怎样承担责任成为司法判例中的一大难题。笔者结合2017年热点案例“保姆纵火案”来具体分析第三人致害时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与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问题。全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案例分析,结合刑事裁判的认定与执行,分析此案中民事责任划分。通过受害人家属民事起诉书的提起,分析案件中物业公司的责任与划分。第二部分,分析了当出现第三人致害情形时,物业公司该怎样去适用安全保障义务。分别从物业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构成要件,理论依据,法律依据来说明,理论性比较强。第三部分,主要结合案例分析绿城物业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与责任承担。从具体适用方面来分析绿城物业在此次火灾事故中是否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分析了当受害人家属提起赔偿请求时,物业公司承担责任该在什么限度范围内。毕竟物业公司不是直接侵权人,所以承担责任也是在一定限度范围内,物业公司在第三人侵权下承担责任也具有一定的抗辩事由。第四部分,提出了在法律适用方面,物业公司适用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不足以及应对不足给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我国目前关于物业安全保障义务比较薄弱,不够完善,尚不能有效的解决各类物业与业主的纠纷问题。文末提出司法建议,倡导国家加速此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