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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旨在更好地理顺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之间的关系。在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的体系下,税收管理机构配套改革为中央税务机构与地方税务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由中央政府设立,省及省以下由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国税”)系统与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地税”)系统构成。国税与地税在机构层级、管理体制、征收税种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根据分工各司其职,泾渭分明。自分设以来,国税、地税运行平稳,既有力增强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充分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但征管过程中,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资料“多头报”、执法“多头查”等现象与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征纳双方的成本和效率。在机构分设的格局与模式下,国税、地税合作既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务部门征管效能,实现多方共赢的现实选择,也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路径。本文运用府际关系的理论视角,使用文献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研究机构分设背景下国税、地税合作问题。首先,从宏观角度梳理了国税、地税合作中的府际关系网,结合国税、地税的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指出合作主要涉及纵向府际关系和横向府际关系两个类别,并以地级市的国税、地税合作为例,罗列出纵向和横向间关系的主体与内涵,其中既有税务系统内部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有税务部门与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既有上下级部门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或业务指导关系,也有同级部门间的合作关系。其次,从纵向、横向间府际关系的外部影响和根植于自身的原生因素方面探寻国税、地税合作的动力机制,根据动力机理,将影响合作的力量或因素分为引力、压力、推力和阻力,并分别构建力的作用模型。合作基础深厚的铺垫、提高征管效能的需要和防范执法风险的诉求构成了合作的引力,解释了合作动机。压力生发于全面“营改增”的冲击、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催生合作的紧迫感。政府政策的导向和合作制度的保障成为合作的推力,营造了良好的合作环境。阻力源自本位主义的惯性、机构设置的差异与技术层面的制约,形成合作困境。再次,落到微观角度,对C市国税、地税合作的实践进行案例分析,总结其做法与成效主要体现在共建工作机制、融合服务资源、整合执法力量、聚合信息数据、齐抓队伍建设等方面。基于纵向府际关系、横向府际关系和部门自身建设三个维度,审视和剖析合作在顶层设计、思想认识、合作层级、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协同共治、人员素质、合作领域、考核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回归宏观层面,形成“面—点—面”的结构。针对前文指出的问题与不足,结合合作动力机制,建议完善顶层设计,增进合作共识,争取政府支持以加强纵向联动,增加合作推力;通过树立合作共赢理念,深入沟通协商和寻求多方配合,加强横向互动,减少合作阻力;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拓展合作广度深度,优化考核评价体系,不断适应合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