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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判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活动。开庭陈词和结案陈词是法庭审判的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对法庭言语的最完整演绎。开庭陈词和结案陈词是控辩真正面对法官和陪审团进行的最充分、最自由、最详细陈述的机会,其叙事的战略重要性在案件庭审中尤为突出。法庭审判的结果关系控辩双方的利益乃至人身荣辱,更关系到社会正义的弘扬。因此,对法庭言语,尤其是对法庭陈述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近年来,法庭陈词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了达到最佳的陈述效果,控辩双方都会有意或者无意地使用各种各样的语言和言语策略,已达到成功劝说法官和陪审团的目的。控辩双方通常使用的语言策略有语音策略、词汇策略、以及句法策略等等。言语策略主要有修辞策略、主题或者话题策略、提问策略、语境策略以及解构对方故事版本的策略。这些策略并不是孤立使用的,通常结合起来加以利用效果更明显。另外,控辩双方还可以就对方陈述的叙事连贯性、法理的关联性、篇章组织的策略性以及论据的情感性等方面进行驳斥。本文从法庭陈词的叙事构建角度入手,旨在探讨法庭陈词的叙事构建技巧。首先,在蒂莫西·麦克维案中,控方律师在叙事角色的分配、叙事结构以及叙事角度的选择上均有可借鉴之处。其次,在辛普森案中,辩方在故事角色的安排、叙事结构以及凸显事件或状态时所采取的措施等方面,均较控方略胜一筹,因此,法官和陪审团一致裁决辛普森无罪。本文意欲从法庭叙事的角度为所涉及的两个案例中的法庭判决提供相应的语言层面上的支撑,为叙事学在法律领域尤其是在法庭审判中的运用提供一个思路,而对法庭叙事的研究也将拓宽法官或陪审团再审判过程中审查事实的视野,有助于提高案件判决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