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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随着世界范围内纳税人权利保护运动的不断兴起,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障已逐步成为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主流,纳税人权利的保护程度也成为人权保障水准的重要标准之一。而作为世界性重要税种之一的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用来干预社会活动的经济杠杆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与修订关乎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广大纳税人权利的实现。纳税人相对于国家征税机关来说处于相对较弱的地位,在国家公权力面前他们的权利容易被忽视,但是只有实现和保护好广大纳税人的权利,才能激起他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更加有利于实现税收的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稳定社会经济的功能。文章从宪政视角下的纳税人权利入手,通过宪政与公民权利、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关系,私有财产权与税收的关系为纳税人权利的保障在宪政角度提供了理论支持;第二章从个人所得税在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的重要功能:“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稳定社会经济”以及个税改革对纳税人适当生活水准权保护的影响:“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这两个层面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重要意义;第三章从我国税制模式、费用扣除制度、税率设置、纳税单位的规定以及纳税服务水平等方面揭露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权利保护不够完善的方面;第四章通过对世界范围内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90年代、21世纪以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关于纳税人权利保护内容的阐述为我国提供了个税改革的启示;第五章的内容是按照世界各国“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总趋势,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平与效率”原则,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不足,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在税制、纳税人具体权利保护、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层面提出了几点建议,从而更加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利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