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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谙立宪理论并投身于立宪实践的时代先驱,杨度以其君主立宪理论独步于近代中国,为方兴未艾的中国立宪建言与践行。研究杨度的君主立宪思想,一方面有助于深入挖掘近代宪法思想的学理价值,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辨证地借鉴清末民初的立宪实践,为当代中国的宪法事业提供经验。杨度的君主立宪思想萌生于内忧与外患并存的近代中国,其理论来源有二:西学东渐下的立宪理论和带有湖湘情愫的“帝王之学”。二者的价值理念迥然有别:前者是理论层面的“用”,后者是思维层面的“体”。杨度的君主立宪思想独具个性,博大精深。他认为:救危亡、谋富强是立宪之用;组政党、开国会是立宪之方;争自由、促平等是立宪之本;弃共和、存帝制是立宪之魂;讲诚实、不欺民是立宪之基。解读与评价杨度的君主立宪思想,必须回到清末民初的具体历史时空,回到杨度相关论著的具体文本。一方面,杨度的君主立宪思想具有相对的进步性、一定的科学性与明显的诚实性。另一方面,其立宪思想未能突破宪法工具主义的桎梏,未能走出宪法万能主义的误区,也未能摆脱狭隘精英主义的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