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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条件的改善,我国居民的预期寿命也不断的延长,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也随之不断的增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重,我国各级政府不断积极努力,逐渐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模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本文以北京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践为背景,在界定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和阐释了与之相关的概念后,以北京市个别区县和街道社区的实践为个案,分析了我国现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的实际情况,并从服务的购买者、生产者、消费者、资金来源和监督等多个方面对两种常见购买模式进行详细的分析,指出现有模式的存在的问题。 而作为最理想化购买模式的契约化购买模式在我国还处于萌芽阶段,很多地方都在积极尝试,虽然尚未在我国实践中被完全采用,但却是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最终要实现的最优购买模式。最后,本文分析了契约化购买的内涵和意义后,提出了实现政府契约化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的策略选择,使政府与社会组织能够达到契约化合作的程度,从而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与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并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不断地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