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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经济增长的结果,随着我国经济能力的提升,走城镇化道路也成为我国的必由之路。而小城镇作为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发展小城镇也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但小城镇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居住建筑是小城镇建筑的主体,城镇化的过程不仅需要将乡村的地域转化为城市地域,并使其具有城市面貌,也需要改变乡村人口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然而当前我国城镇化中,常常只是照抄照搬大城市的居住模式。因此小城镇居住建筑在集聚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严重扭曲了科学的城镇化进程。在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之中,农村社区居住形态社区化、集合化转型是主要形式之一。然而,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建设中开始大量采用工业化的建设手段,我国村镇的建设节奏和建筑尺度也随之发生了巨大改变:单户单栋的建设尺度被群体规模化的建设尺度取代;原址嵌入的建设方式被择地另建、拆除重建等建设方式所取代;原生、多元的乡村迅速的被形态单一的“新杜区”所取代,造成极严重的后果。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两点至关重要。其一,村镇住宅开发建设模式单一,不适应小城镇自身的发展条件,缺乏小城镇自身的文化特质,没有小城镇应有的基本形态,仅仅是延续大城市的发展模式。因此,农民“被上楼”,小城镇空壳化等农民生活转变不适应等现象时有发生;其二,传统居住模式的继承与挖掘不够。小城镇居民生活模式、传统居住模式在小城镇发展延续的可能性研究匮乏。为此,本文首先从我国城镇住宅的发展历程中分析出我国城镇住宅逐步向集合化、集中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并从发展途径中得出现阶段我国小城镇住宅的主体还是以农村人口为主的结论,这也决定了小城镇居住形态是在继承了农村居民生活行为特点的基础上演变而来。其后,本文以豫南地区为例,通过多学科方法和实地调研的形式,从环境、人口、行为、空间等多方面探索其居住形态的基本特点。进而在其基础上总结出豫南地区城镇居住形态对住宅集合化的影响因素。最后,本文以豫南地区居住形态特征为基础,结合所提出的影响因素,从设计方法上分析小城镇居住建筑的集合形式,初步总结其形式特点,提出针对性的设计思路,从具体应用层面对提出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论证与探讨,以期为建立科学的小城镇居住形态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