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东的表决权是股东在股份公司中行使自己因出资而获得的股东权利的工具,股东基于出资获得股权,根据一股一权原则,股东取得与其出资相应的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表决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随着股份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股权分散严重,“一股独大”等现象普遍存在,在公司事项的决策中,中小股东由于持股股份比例少而无法与控股股东相抗衡。这就使控股股东常常会因为自己的某种私利而滥用其表决权,肆意损害公司及其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文以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为视角,对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的相关制度进行研究。股东表决权是中小股东实现公司权利的工具,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表决权的行使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股东表决权对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本文明确了股东表决权作为固有权、共益权、单独股东权以及特殊民事权利的性质,着重探讨了表决权的一股一权原则和资本多数决原则以及表决权的相关制度。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累计投票制、表决权代理制度、表决权征集制度以及表决权信托制度在保护其权益的价值,各种弊端不完善进行探讨。结合国外相关立法规定以及我国立法存在的不足,分别对这些制度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以期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