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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简称“一号文件”)指出,强化对农民进行金融风险的教育及权益的保护,可有效提高农民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识别非法集资及其他金融诈骗的能力。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及农村金融风险,这表明中央已将控制农村金融风险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而信用风险问题在农村金融中尤为突出,因此其作为农村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了广泛重视。尽管如此,地方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出台行之有效的落地政策尚需时间。当前,农村不但存在着较为普遍的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案件,同时,基于社会资本的传统民间借贷出现违约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导致许多农户资金受损,从而以信用风险的形式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风险。本文就将重点关注由传统民间借贷所引致的农村信用风险问题。相较于正规金融,我国农村地区的传统民间借贷在融资成本、融资效率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厘清传统民间借贷的内在机理与问题缺陷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研究的重中之重,同时能够为农村金融风险的防控建言献策。因此,本文将创新性地基于出借人的视角,通过田野问卷调查和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社会资本等因素是否会影响农户民间借贷出借人的出借意愿,并对社会资本等因素能否有效控制农村信用风险进行实证检验,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具体来说,本文首先在文献阅读和理论建模的基础上,构建了社会资本的两个维度,分别是借贷双方的关系强度和借入人的社会网络规模。然后设计调查问卷和田野实验,选取在浙江省具有一定经济梯度的4个县市的农村地区展开相应的实证研究。本研究共获取303个有效样本。上述工作为接下来的主体部分即实证分析垫定基础。接下来在实证分析中,首先,本文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对社会资本等因素对出借意愿的影响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感情深、互惠帮助多和借入人家中有党员或干部这3个社会资本变量能够显著正向影响出借意愿,并且表现稳健。更进一步地,通过回归分析还发现不同出借用途和不同出借金额对出借意愿的影响存在差异,社会资本、相似性和出借人的风险偏好对不同组别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其次,本文对出借样本进行了信用风险的实证检验。结果发现,感情深、互惠帮助多和借入人家中有党员或干部这3个变量能够显著降低信用风险,而出借人的风险偏好程度会大大提升信用风险。并且,不同出借用途和不同出借金额对信用风险的影响也存在差异;除了出借人的风险偏好程度在各组中均会提升信用风险外,社会资本和借入人特征信息对不同组样本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再次,通过对比分析上述实证结果发现,不论总体样本还是分组样本,统计上显著的社会资本变量都基本重合。换句话说,这些变量不但能显著促进出借意愿,而且能够显著降低出借信用风险。由此得出,即使在不同出借用途和不同出借金额的情况下,社会资本等因素对出借意愿的影响存在差异时,出借人在出借时着重参考的社会资本指标对于控制信用风险也依旧十分有效。同时,出借人的主观因素如出借人的风险偏好程度和相似性并不能帮助农户控制信用风险,甚至还会提高违约率;另外对于常居住地、收入水平、教育水平等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信用风险的借入人特征信息,农户出借人在考虑出借意愿时往往较少关注。最后,在上述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得到以下政策建议。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户出借人群体的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进一步提升其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使得出借人更多地将资金借给那些偿还能力较强的人,而不仅仅考虑社会资本。二是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村镇单位成立资金互助会等形式的民间借贷互助组织,并增加对出借资金的审查把关帮助,以达到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三是加快推进落实农村房屋所有权和规模化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机制,从而降低农户出借人的违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