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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治理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教育基石中的领头军——大学,理应率先走在改革的前列。 “党委领导”是我国现代大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基层委员会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经历了“平行融入”、“初步确定”、“极端领导”、“理性回归”、“协调保障”五个阶段,对构建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实现大学的良好治理发挥着重要的领导核心作用。但是,党委领导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受制度环境的影响,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和领导客体同样制约党委领导功能的良好实现。 党委领导与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具有一致性,是推动大学内涵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党委首先要明确领导的对象、内容及方式等边界问题,重视在领导理念、方式方法、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推进领导的主题、幅度、执行与动力等方面的变革。从而在把握大学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协调制衡各种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营造和谐的治理氛围,构建多元化的治理监督体系,探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下的共同治理途径的实现,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步伐,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提供政治、组织和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