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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IMF附加一揽子条件的救援方案在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危机、债务危机、经济转轨和穷国减贫的救援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然而对IMF救援方案的理论依据和实际效果仍然褒贬不一,对救援方案应该在发展中国家扮演的角色也莫衷一是。由于IMF救援方案的改革日益成为IMF改革、乃至整个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中心问题,所以从理论上和实证上对IMF救援方案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研究,是救援方案改革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本文正是做了这样一项工作。 本文首先从IMF救援方案的历史演变入手,考察它在国际金融架构中角色的转换,从而从历史的角度得到一定的启示;接着对IMF救援方案的宏观经济绩效和催化效应分别从理论基础有效的条件和无效的原因,以及实证效果两方面进行分析;最后综合前面所有的分析结果,得出进一步改革的建议。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方面,针对IMF对发展中国家的、附加一揽子条件救援方案的宏观经济绩效,从静态和动态两方面作了细致的计量实证,结果表明,静态方面,救援方案对受援国外部平衡的恢复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内部平衡指标并无明显作用,并且完成的方案和分方案类型的效果并无差别;动态方面,发展中国家不断参与方案并没有带来长期的宏观经济稳定。分事件的实证结果表明,IMF对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解决起到比较明显的作用。另一方面,对90年代以来经历较大金融危机的九个受援国,在接受方案后的催化效应进行了详细的案例分析,主要结论是方案对官方资本的催化效应较大,而对私人资本的催化效应不明显,且IMF介入的早晚并无明显影响,而IMF的救援力度、附加政策条件的执行情况也不是催化效应出现的充分条件。 本文综合所有分析得出的改革建议是:IMF救援方案的角色定位或者说根本任务是作为协调者弥补国际金融市场失灵;救援方案仍有必要附加事后贷款条件,但鉴于以往并不理想的执行效果,需要根据理论上的特点改进执行方式;IMF作为一个超国家的国际金融机构,要继续在国际债务问题的解决中发挥核心作用,催化官方和私人资本流入受援国,并帮助受援国增强对私人投资者的吸引力;IMF应继续进行长期救援工作,但要加强与世界银行等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并注意救援职能与IMF其他职能的配合和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