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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定是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矛盾冲突和妥协的产物,与WTO体制内的其他协定相比,TRIPS协定存在大量的弹性条款。TRIPS协定的弹性条款应当如何解释以及解释应遵守什么样的规则,这些都值得我们进行研究。再者,解释弹性条款的落脚点是如何实施弹性条款,因此,TRIPS协定的弹性条款在成员内如何实施也是我们值得考查的对象。WTO有关知识产权的争端中,成员方之间的矛盾集中在如何解释和实施弹性条款的问题上。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实质是两国在TRIPS协定相关条款的解释和实施问题上发生分歧,笔者认为,从弹性条款的解释和实施路径看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对理解案件的实质和预测该案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发展中成员方应充分利用弹性条款所具有的灵活空间,使协定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内的利益需求。
除前言和结语外,本文共有四章内容。
第一章对TRIPS协定弹性条款进行了概述。其中包括弹性条款的具体内涵、弹性条款产生的依据,弹性条款的特征,以及弹性条款的分类。
第二章主要阐释弹性条款的解释规则。维也纳条约法解释规则是解释弹性条款的基本规则,协定的目的和宗旨在解释弹性条款时具有特殊的地位、同时在解释弹性条款时应当遵循一定的灵活性,并不得增加或减少成员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主要分析弹性条款的国内实施规则,并探析了四类不同弹性条款的国内实施现状。
第四章主要从弹性条款的解释和实施角度看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实质及我国是否违反了TRIPS协定的相关规定,并对专家组的裁决报告作一个简要的评析,以期为决策者提供一条粗浅的思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