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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评价是公共管理及政府管理创新的前沿课题。作为全新的范畴,政府整体绩效评价具有典型的本土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是民意表达基本路径,具有民主导向与技术支撑的双重功能。基于公众满意度导向的地方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是相对于公共部门绩效、公共项目绩效、公共政策绩效而言,一定时期内(如一年)作为一级特定政府的总体成绩和效益,包括政府行使职能的各个方面,它反映了政府治理寻求社会公平和民主价值的发展取向。那么,在我国,“政府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应该是什么?为什么是这样”成为学界及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前者涉及评价的价值取向及理论基础,后者直指评价技术体系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本文遵循社会科学的经典研究方法——假设检验法,在导师主持课题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分析,首先提出了政府整体绩效评价结果指向的理论假设,从理论上阐述了整体绩效评价的民意内涵及其作为民意表达新形式的可行性,强调此项评价与民意表达的内在逻辑一致性,即“在当前我国的现实条件下,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是公民对政府表现的综合评价,其过程承担民意表达的功能,其结果将成为民主政治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力。”之后,依据理论假设下可实现的技术方案,基于独立第三方立场和公众满意度导向,利用2008年度针对广东全省市、县两级政府整体绩效评价及公众满意度调查的系统数据,建构了主观指标绩效模型、客观指标绩效模型、综合指标绩效模型,并将这三个模型与单一指标的公众对当地政府表现总体满意度绩效模型进行比较研究,以检验理论假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检验结果表明,既定方案的评价结果基本吻合总体满意度的测量结果,理论假设可接受实证检验。本文的研究为我国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提供了新的视角及路径。事实上,“在目前我国选举机制还不尽成熟、投票压力尚不尽完善的阶段,通过整体绩效评价的方式施加对政府政策的影响,可成为一种最可常规执行的公民政治参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