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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在西方社会长期的运作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方式与投资安排。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境外私募股权投资者开始在我国境外或境内设立基金,针对中国企业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由于境内外法律制度与实践的差异,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在进入中国市场并把其传统组织方式与投资安排引入境内的过程中,遇到了较多的法律问题。本文在对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常见的制度安排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分析了这些制度安排在中国法律下的可行性和“本土化”方案,并针对资本市场和外商投资领域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提出了建议。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概念和这一投资方式境外的发展历程。第二章对境外的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实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讨论,并对一些作为惯例存在的私募股权基金设立条款与投资条款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重点分析了境外私募股权投资者针对中国市场设立基金的法律问题,进而讨论境外常见的基金架构模式在境内实施时所存在的问题。第四章针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环节,分析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常用的协议与安排在我国法律体制下的有效性。第五章总结了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在进入中国时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基于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管理体制和民商事法律制度,提出在制度与实践层面可行的改进方案。总之,基于境内股权投资市场发展、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全球化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我国应当以实践为出发点,在坚持民商经济法律原则的基础上协调境内外法律制度,为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市场的投资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合理的监管机制,使其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