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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1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5%。而且相对世界其他国家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进程来说,中国是大踏步进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带来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养老问题将日益突出,养老事业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和挑战。然而,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不能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同时,政府大包大揽的养老方式由于资金、人员等方面的不足,也不可能彻底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在此大背景下,动员多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成为缓解我国的养老压力的有效途径。同时,随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建立与成熟,第三部门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另外,由于第三部门自身的特点,使其在社会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因此,促进第三部门的发展,吸引第三部门参与到社会养老服务的供给中去,充分发挥其优势,是我国解决养老问题的必然选择。基于我国当前的老龄化现实,本文以“第三部门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问题研究”为题,在阅读大量参考文献基础上,对我国第三部门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的相关问题进行系统的剖析。文章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法等,介绍了我国当前的养老服务供给现状及积极扶持第三部门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的意义,第三部门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同时在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第三部门参与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第三部门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的合理化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