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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作为一个举足轻重的产业,它直接关系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在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也有了明显提升。2010年12月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从可操作的层面强调了新医改关于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的政策,并在措施上进行了非常细化的、具体的安排,为包括境外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提供了有利的发展契机。同时,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又一次强调了要深化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这为外资独资办医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外资医院的进入,有利于改善我国医疗机构的布局,促使我国由公立医院体制向现代化的医疗服务体系转变,与国际水平接轨;还可以发挥外资医院的“鲶鱼效应”,激活我国目前相对沉闷的医疗服务市场,形成合理有效的医疗服务行业竞争机制,进而提高我国整个医疗行业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我国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缓解我国“看病贵、看病难”的社会问题。然而,目前我国医疗服务业的投资状况并不乐观,大量外资瞄准中国广大的医疗服务市场,但实际行动的极少,大多都处于观望的状态,并且我国国内目前现有的外资医院的发展情况也很不乐观。因此,研究外资医院的准入制度,完善我国在该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方面的不足,对我国医疗服务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除了引言与结语,本文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一般性理论层面对外资医院准入制度作一总结,为后文的深入探讨做铺垫;第二部分在分析我国外资医院准入制度的变迁与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目前我国外资医院准入制度所存在的缺陷,譬如:审批制度存在缺陷;医保定点难以真正纳入;限制外资医院购买执业所需设备的规定不当等;第三部分在对国外重点国家美国、英国、德国的相关制度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借鉴意见;最后,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每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完善建议和措施:完善我国外资医院准入审批制度;完善医保申请法律制度;取消对外资医院购买执业设备的不当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