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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而随后的重要任务就是如何完善这一法律体系,以及如何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在法律实施问题上,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又是时下一个备受关注的重要领域:食品安全执法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法治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然而,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执法现状令人堪忧,必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才能改变这一局面。从学理上看,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执法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议题。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食品安全执法制度的改进有所裨益。本文围绕引出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论述,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简单介绍了食品安全执法的相关概念,同时从食品安全执法方式和执法功能方面开篇引题,为下面的论述做好了铺垫。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首先,介绍了食品安全执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从食品检测制度、风险评估制度、政府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等方面阐述了食品安全执法制度依据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国食品安全执法能力方面、食品安全执法协调机制方面和执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描述了食品安全执法中若干要素不够明确的现实问题。无论是执法主体、执法目标还是执法程序均存在错误认识;第三个方面主要从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方面论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描述;第四方面介绍了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及现实中未受到重视的事实。这一部分从制度到执法理念都是食品安全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制度依据的缺失和执法理念的错位都会给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造成重大阻碍,因此必须加以重视。第三部分根据前面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执法的相关建议。这一部分内容又分为三个方面。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食品安全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这一方面放在此部分的首位,这里主要从完善相关法律配套设施、健全食品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有效发挥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的作用和建立政府责任追究机制来加以论证。接着,分析了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执法者责任能力;最后,提出了促使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履职协调机制的完善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