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勒索型绑架罪与抢劫罪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罪,但以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很多非典型性案件来看,勒索型绑架罪与抢劫罪在很多方面有着相似之处,因而时常容易将二者混淆,从而影响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正确性。为了提高司法的严肃性及统一性,也为了能更好的应对两罪不断发展的实际状况,本文以区分二者的构成要件为视角,结合实际案例,对勒索型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定作了进一步的探讨。本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简要陈述我国刑法关于勒索型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相关规定,分析二者易发生混淆的历史原因。并明确提出国内外理论界与实务界就二者引发的主要争议。第二部分:分析问题。主要对勒索型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进行分析,进而比较其联系与区别。二者在犯罪主体、犯罪目的、犯罪手段及犯罪客体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共同性。由于对二者的主体、客体的认识在司法实践中分歧较小,且主观方面又是通过客观行为来表现的,因此文章在论述二者的区别时只分析争议较大的客观方面。笔者认为:二者中行为人勒索要挟的对象不同:抢劫罪中暴力行为作用的人与被迫交出财物的人是一致的,而勒索型绑架罪中被绑架人与被勒索人则不是同一人,故勒索型绑架罪的本质是侵犯第三人的自决权;“两个当场”不是区分二者的标准,因为勒索型绑架罪也存在当场实施暴力并获取财物的情况;二者中行为人针对被害人实施强制手段的目的不同:抢劫罪的强制手段具有压制性,而勒索型绑架罪的强制手段具有控制性;此外,二者在暴力方式、暴力与取财的关系以及犯罪所得方面都存在明显不同。第三部分:解决问题。笔者认为要正确区分勒索型绑架罪与抢劫罪,必须根据二者在犯罪构成上的差别,将案件的具体情节有机结合并综合分析。为此,笔者专设一章探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包括绑架行为与抢劫行为在同一案件里相伴发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