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14年11月,APEC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表示,决定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批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路线图。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势在必行。近年来,本地区的自由贸易区层出不穷,其中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最具代表性。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由美国主导的TPP谈判进程被逐步推动,由于其可能成为水平高、涉及范围广的一项自由贸易协定,有评论认为,TPP可能成为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的一条实现路径。但基于目前的TPP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其是否真正能够成为亚太自贸区的实现路径仍需探讨。而中国在APEC会议上积极推动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并希望建立一套公平、有效的体制机制,以达到促进亚太地区经贸繁荣的目的。为了保证建立起的自由贸易协定能够有效的发挥调整亚太区域经贸秩序的作用,争端解决机制就成为研究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本文将在这样的研究背景下,选择目前该区域最具代表性的两项自由贸易区协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的争端解决机制部分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日后即将建立的亚太自由贸易区提供借鉴。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亚太地区经贸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状况,从而阐述对北美自由贸易区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比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二、三、四部分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将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TPP的有效研究范本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及美韩自由贸易协定比较,对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适用范围、机构设置、程序构建、执行机制以及投资领域的争端解决机制,之中会涉及到一些重要制度,如弃权条款、非违反之诉、符合投诉程序等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希望能够通过对以上各部分的研究,对推动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