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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项目投资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但该领域长期存在资金短缺问题。公私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项目领域投资,不仅可以加快公共项目的供给速度,提高供给质量;也可以不断发挥公共项目资源的乘数效应,有助于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公私合作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是合作的前提和保证,但由于公私合作模式合作周期长且需要协调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这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利益均衡的实现,并最终影响公私合作实现公共利益。基于此,公私合作激励研究旨在从机制构建和全寿命周期的角度,研究利益不均衡的影响因素和激励对策,有助于为完善公私合作机制提供政策建议,弥补现有研究不足。 论文依据核心利益相关者分析理论,研究界定公私合作激励的主体和客体;从管理学和经济学两个领域的激励理论分析为出发点,解析公共项目公私合作激励的研究边界、产生原因和内涵。公共项目公私合作激励的本质是缓解合作双方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机会主义行为,使私营合作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达到政府的公共利益目标。在公私合作项目激励现状研究的基础上,剖析合作中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构建了公私合作项目的激励方案,最后从全寿命周期角度,提出了激励原则、程序和措施,并进一步通过案例中的激励环节论证分析激励机制的可行性。 基于以上研究,发现激励研究需要从横向层次和纵向层次两个方面缓解机会主义风险;得出了包含绩效考核等动态过程的全寿命周期激励流程,并提出环境、政策和合同三个层次的激励措施。 论文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地区公共项目公私合作机制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0XGL0009)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