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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受到重视,体育活动作为精神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将成为人们生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育伤害事故也会随之增多。因此,关于体育伤害事故的相关研究即将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课题。目前,我国在处理体育伤害事故问题方面,还不够成熟,可用于实际操作中来处理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救济制度相对甚少,使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一度陷入困境。针对我国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救济制度尚不能满足人们需求的现状,深入研究体育伤害事故问题,探寻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特点、原因和责任分配,不断完善体育伤害事故的救济运行机制十分必要。
本论文通过文献资料法、网络信息检索法、逻辑分析法及案例分析法对体育伤害事故归责原则的适用、体育伤害事故的案例及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对策进行研究,结果表明:
1.我国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应适用以“风险自负”作为抗辩免责事由的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通过分析三类体育伤害事故案例可知,引发各类事故的原因存在一定的共性,然而具体各事故却不尽相同;在法律适用上,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可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相对完善,但三类事故都存在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缺陷;与“学生”和“大众”相比,“运动员”在解决损害赔偿问题相对较成熟。
3.引入多种多样的保险和社会互助救济是解决体育伤害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及促进体育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途径。
4.针对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特点和原因,建议从教育、行为、管理和法制上进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