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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独特自然社会环境下衍生的板块信仰延续至今有上千年的历史,其和谐共存并与社会协调互动的运行轨迹使本文提出这样的假设:一个好的宗教信仰制度既能适应社会发展并对国家制度起到支撑和补偿作用,又能促进宗教自身功能的正常发挥并较好保存和发扬民族文化。如果宗教信仰制度缺乏有效管理,就可能产生既断送宗教前途又危害社会的后果。反过来说,一个良好的宗教信仰制度也会迫于管理规范和信仰社会的力量使自身成为一种促进社会进步的中介组织。 由此,本文把社会制约下的宗教信仰制度和国家宗教管理制度的互动作为研究问题,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考察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中的宗教信仰制度和国家宗教管理制度的关系,从中分析西部三大宗教信仰板块在社会制约下的生存适应策略以及国家制度对宗教的认知、政策和管理行为,从中归纳互动的规律,为当代宗教的社会适应性提供借鉴。 本文把宗教信仰制度界定为对神圣信仰的表达规则,宗教信仰制度对社会发挥作用的规则称为信仰制度的社会功能,体现为一套世俗规则。借鉴吕大吉先生宗教四要素理论,本文把宗教信仰制度的内部结构要素分为教义体制、组织制度、礼仪制度和修行体制四个方面,把宗教信仰制度的社会功能分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方式四个层面,把国家层面的宗教管理制度分为宗教认知、宗教政策和宗教实践三个方面。建立三大板块宗教信仰制度与宗教管理制度的互动关系分析框架,目的有三:一是考察信仰制度在世俗社会结构中的生存发展策略;二是考察信仰制度发挥社会功能的途径和机制;三是考察宗教管理制度对宗教信仰制度及其社会功能发挥程度所产生的影响,从上述考察中审视西部神圣制度与世俗制度的冲突与协调关系。 藏传佛教信仰制度,作为一种文本移植型制度,从制度发生和过程的角度来看,在吐蕃社会结构产生了新的信仰制度需求的条件下进入吐蕃社会,在政权扶植的前提下,通过融合苯教、增强寺院经济实力、渗入民间、发挥外地僧人作用等多种途径,在教义体制、组织制度、修行体制和宗教礼仪层面成功扎根藏区并形成宗派,这个制度化的过程就是藏传佛教本土化民族化区域化的适应过程,它对藏族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突出表现在政教合一制度型塑的社会结构上面。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宗喀巴的改革是政权支持下满足社会和信仰需求的典型例子。在社会主义不同时期,藏传佛教信仰制度的变迁存在差异,总体上看,藏传佛教信仰制度及其社会功能在宗教管理制度的主导作用下,正朝着适应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所要求的方向发生变迁。 回族伊斯兰教以载体移植型方式进入中国,其信仰制度经历了从礼俗到回族化再到汉文化的三大演化阶段,每一个阶段的演化都是基于大文本制度环境的变迁而作出的适应性选择,其间形成了教派和门宦制度,对今天的回族伊斯兰信仰格局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宗教管理制度的主导作用下,本文以实地调查资料、临夏商贸社区和西道堂宗教社区为个案分析了回族伊斯兰信仰制度社会功能的分化与变迁情况,认为其在教义、组织、礼仪、功修这四大方面发生着适应社会环境的变迁,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信仰制度。 作为小块信仰的毕摩教,其存在的内在基础是家支制度和等级制度,外在基础是自然环境和中央政权的治理策略。毕摩信仰制度对彝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日常生活产生着影响,总体趋势是随社会环境变迁而在信仰与仪式的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发生着适应性变迁,这种变迁发挥着毕摩宗教的积极作用,成为维护社区秩序、平衡心理、应付困难和危机、凝聚民族认同等方面的有利因素,证明了毕摩宗教在当代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在对毕摩宗教的管理方面,没有把它认定为宗教,缺乏对口管理机构,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得毕摩宗教有着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在对西部三大信仰板块分析的基础上,从教义体制、组织制度、宗教礼仪、修行体制这四个方面归纳其共性和差异性。从中可以看出,以毕摩教为代表的西南少数民族原生性宗教的制度化程度低于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处在宗教进化的初级阶段。三大信仰制度板块从历史传统到现代社会变迁均表现出较强的适应能力,从而为自身争得生存与发展空间。宗管理制度也随着宗教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发生着变化,从而对三大板块信仰制及其功能的发挥产生不同的影响。 最后,本文的研究假设得到证实。认为:(1)通过历时与共时考察表明三大信仰板块在总体趋势上满足了当时社会权力结和社会信众的需求,因而在西部社会扎根并传承到现代社会。(2)宗教制度国家制度只有通过划分各自的功能领域并遵循各自的运行规则才能和谐互动促进社会发展,满足信众信仰需求。(3)当前的宗教管理制度和宗教信仰制度在逐步满足社会进步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着良性互动,对宗教的生存和未来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4)在制度互动过程中,政府的宗教管理制度居于主导地位,它决定宗教信仰制度及其功能的作用领域和作用程度,本研究把这个规律称为“政府主导下的宗教自主适应规律”。要加强宗教政策的执行力度,充分尊重和掘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参与现代化建设,在贯彻宪法中关于信仰自由的精神时,需要明确规范出宗教公共活动与国家制度的差异,使宗教信仰与宗教事务管理有法可依。 当然,由于西部宗教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本研究未涵盖其它信仰制度形态,作为典型研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西部宗教信仰制度的社会功能与社会适应性,在以后的研究中还需要关注其它信仰制度形态和微观层面的互动机制,这样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对于西部宗教信仰制度的概括力和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