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监管中的司法介入——基于能动司法视角

来源 :吉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ongmeizi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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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体系。但是由于金融监管模式存在许多问题,造成了我国金融业风险的提高,例如金融犯罪、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金融债权纠纷等时有发生。现阶段,金融监管主要依靠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管,在其对金融行业监管过程当中,缺乏一套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监管内容不突出,监管内容不全面,监管手段比较落后,监管过分依赖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这些都客观上构成了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存在问题的现状,也使得金融监管不能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需要。  本文从司法机关,主要是检察机关视角分析司法能动介入金融监管的可行性和协调性。在司法介入金融监管过程中,需要讨论的是司法权与金融监管行政权的协调问题,以及如何抑制能动司法过程中司法权滥用的倾向的问题。在我国,金融监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行政机关如何更好的监督和管理金融机构的行为上,并未真正意义上从实践程度上讨论司法介入对金融监管的作用。而能动司法作为最新引进的法学理念,能否为金融司法监管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作用,需要进一步论证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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