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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围内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也呈现下缓趋势,在新一代领导人的带领下,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使得我国经济稳定在一定的合理区间。诸多审批制度的完善让商事制度更加符合市场进程,财政金融体制也在不断改革深化,各行各业出现了资金不足、融资渠道缩紧、银行信贷额度下降的情况。永续债在此情况下应运而生。 永续债是一种没有规定到期期限的无期债券,发行方只需支付利息而不必偿还本金。它具有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期限久不用偿还本金、资金用途广泛等特点,备受大中型企业的青睐。近年来我国许多企业都采用永续债进行融资,将其计入权益,目的是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同时永续债的利息支出又可以在税前扣除降低企业的加权资本成本。永续债拥有众多优势的同时也存在潜在的风险。 本文对比分析不同企业之间永续债融资条款,发现其相同点与不同点,深度挖掘条款形成的原因、是否存在对监管规则的规避与利用以及利益相关者对永续债的“潜在要求”。首先介绍永续债的特点以及本质,为后续的案例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分析武汉地铁集团、山东高速集团与温州铁投集团的永续债条款,与企业集团背景相联系,着重分析条款设计与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博弈的相互作用。研究发现永续债融资的条款设计与监管规则和利益相关各方都有密切关系,并针对监管规则的漏洞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