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护责任(英语: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又译为国家保护责任,简称 R2P 或 RtoP。简而言之,保护责任意指国家有保护其人民免受种族灭绝、战争罪等严重危害的义务,如果一国没有能力行使此义务,则国际社会必须随时准备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集体行动保护人民。保护责任已成为当今人权领域的一个热门词,它的通过重新点燃了我们对拥有美好人权的向往。然而,保护责任如今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如何付诸实践是对联合国最大的挑战。例如,在苏丹达尔富尔实践中保护责任的展开方式却不那么令人信服,从而认为它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在关于主权的论述中,使用武力的人道主义干预就像一个恶魔。地缘政治所构成的挑战阻止了保护责任前进的步伐。许多支持者认为责任保护作为一个新兴的学说,将有助于重新牵引现有的联合国系统在不改变它的基础上。然而,自它通过以来,许多人仍然在争论是否需要它。清晰度的缺乏导致许多人质疑其范围和应用。一部分人认为这一学说使得一些国家可以采取武力干涉他国内政明显违反了国际法基本原则。当然这个问题的辩论结果还不甚明朗。就现实而言,保护责任已经是软法律的一部分,因为它得到联合国大会决议的一致通过。如果成功付诸于实践,保护责任可以帮助联合国防止种族灭绝、危害人类、战争罪和大规模暴行的发生。本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是关于保护责任的概述,包括保护责任概念的提出,其理论的发展以及其对国际法的影响。 第二章通过对保护责任三大支柱:预防、应对、重建的实践分析以及结合对联大决议的分析得出第三章对保护责任的评析。 第三章主要是对保护责任进行国际法角度的评析:包括保护责任的国家法地位以及保护责任的缺陷。 第四章主要论述中国态度及策略,综合前文得出结论帮助我国应对保护责任这一“新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