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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谐社会是社会各要素之间的一种协调、融洽的状态,是一个维护包括农村老年弱势群体在内的全社会成员权益的社会。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老年问题,对老年弱势群体的救助与关怀已成为现代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阶段,只有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切实满足农村老年弱势群体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才能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稳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9年7月3日,全国老龄办发布消息称,到2008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已经达到1.6亿,占总人口的12%。到2020年,老龄人口将达到2.48亿,比现在净增近1亿。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到峰值,总数为4.37亿,届时我国接近三分之一的人口是老年人。直到本世纪末,我国老年人口的比例都将始终维持在30%以上。在我国老年人口中,农村老年群体在数量上占有明显优势,与城市老年群体相比,这一群体收入来源有限,身体健康问题突出且缺乏完善的医疗保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养老问题。农村老年群体作为社会公认的“弱势群体”,早已纳入社会学和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之中,而综观现阶段有关老年群体救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重点偏向于城市老年人,关于农村老年弱势群体的学术研究相对较少;另外,当前针对农村老年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仍停留在政策性的物质救助层面,缺乏社会伦理和精神需求方面的伦理救助,对农村老年弱势群体的心理关怀和精神慰藉不足,无法达到理想的救助效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覆盖弱势群体为目标,与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对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求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重视发展老龄事业”。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主要关注老年群体的物质需求方面,忽视了心理救助和精神救助对老年群体的重要性。而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力的大量外流,农村老年弱势群体面临着远离子女关怀、心理孤单等精神困境,是物质关怀无法满足的。因此,农村老年弱势群体的伦理救助应逐步提上日程,应逐步加强政府和社会的伦理救助与精神关怀,引导和号召全社会成员重视农村老年弱势群体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促进其自身的能力提升和全面发展。总之,在完善物质救助的基础上关注伦理救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所在。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法、调查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来收集资料和论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审视农村老年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和面临的困境,以农村老年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三大主体即政府、社区和家庭应承担的救助功能为切入点,重点探讨了农村老年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路径。通过对伦理关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的探究,在深入思考农村老年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缺失的现实问题及深层缘由的基础上,提出对农村老年弱势群体开展伦理关怀的对策与建议。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建立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满足老年人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和研究能够为我国农村老年群体问题的解决尽到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