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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以不同于一般职务的特定身份承担政府职能、履行各种义务,应当给以基本的职务保障,以确保公务员有效地执行任务。法律制度对权利的保护不仅在于对权利的宣告,更在于对权利提供有效的救济,公务员职务保障权救济制度既是对公务员权益的保障,又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和约束。纵观世界法制较为发达的国家,维护公务员的公民权益,稳定执政队伍已成为主流趋势。反观我国,公务员法虽然规定了公务员职务受保障的各项权利,然而对其权利遭遇侵犯的救济途径,界定却比较单一,并且排除司法救济,这与域外密切关注并着力研究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救济问题差距甚远。在我国现行的制度背景下,探讨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制度救济,其实亦是建构法制行政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应当给予高度重视的一个研究课题。为使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笔者认为,对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救济制度进行探讨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对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救济做了应然分析,阐明为公务员职务保障权提供制度救济的现实考量,转而介绍了我国现存的救济制度和实际应用中所遇到的瓶颈,并通过现实中贿赂官职的案例,剖析了由于现存救济制度的不足而严重影响了行政队伍的法制建设,以此凸显对公务员职务保障提供制度救济的急迫性。文章进一步将研究视野转向国外,对国外的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救济制度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并将关注点落在域外对公务员采取的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双重保障制度上,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适合我国现行状况的公务员职务保障权制度救济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