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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从“一元首长制”模式下的城市统治,到多部门协作的现代城市管理,再到多元共治共享成果的城市治理,城市治理模式经历了多个阶段。在提倡共建共管共治共享、推崇以人为中心的当代社会,“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机制改革进程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城市治理有哪些社会主体?政府与这些主体的关系如何?由政府培育的官办社团在这个进程中扮演怎样的角色、作用如何?官办社团参与城市治理的优势、劣势有哪些,以及如何取其优点、去其糟粕?如何通过案例剖析,分析适用于官办社团参与城市治理的对策及建议?本文以宁波市城市管理义务工作者协会为例,试图用典型官办社团的发展实践,深度剖析其概念、发展过程、实践路径、成功的案例、存在的问题等,提出有一定针对性的对策及建议。通过强调城市治理科学化的顶层设计,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提出行政创新、机制创新和社会创新。通过论述政府是城市治理需求方、社团是供给方,提出政府对于做好城市治理工作的“需求观”,并端正官办社团参与城市治理的“绩效观”。提出官办社团遵循现代社会治理规律,保障法人治理体系、规范制度、自主管理。提出官办社团可以转型成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属性,建立孵化器培育民间社团,组建联盟壮大社团主体力量等,最终归纳形成官办社团参与城市治理的合适定位、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