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武陵山民族地区农民存在方式变迁研究——基于马克思主义人的存在方式理论

来源 :中南民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anjian198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与传统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发展与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历史机遇。中国持续了近20年的2亿人口的流动加速了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趋势。新型城镇化为农民新的存在方式的构建提供了条件。存在方式是人体现自身的本质和表现自己生命活动的实践方式,存在方式作为人的生存样态与活动方式,包括劳动、交往、消费和文化等内容。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推进,许多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镇),不仅仅是谋生手段的改变、生活质量与水平的提高以及交往范围的扩大,归根到底是人的整个存在方式的变化。从战略上来讲,国家大力推进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意在打破几千年来的城乡二元结构,构建现代农民新的存在方式,创建新的文明样态,在这样的背景下新型城镇化的时代意义、世界历史意义必将突显出来。  既是边远山区,又是连片贫困区、革命老区的民族地区应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新的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让少数民族农民共同分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以人为本”发展目标。武陵山民族地区自被国家列为重点扶持和开发协作区后,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通过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产业发展、加强社会保障、提升教育质量等方式改善现有农民的生存环境和劳动方式,有力推动了农民的市民化、现代化进程。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存在方式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新型城镇化对农民存在方式产生的影响,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重构新的人的存在方式的建议: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应当围绕人的整体性、全面性开展,建立能促使人全面发展的新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应有益于人的劳动积极性与创造性的提高,有益于和谐的人际关系的生成,有益于人理性的消费方式的培养,有益于人文明健康的文化生活的养成。我们的研究希望为武陵山民族地区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研究参考。  论文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的存在方式思想为指导,对武陵山民族地区农民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存在方式的变迁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指出武陵山民族地区农民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存在方式变迁的特征、原因,并针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重构新的人的存在方式的路径。  首先通过导言介绍本文研究的背景、构思、选题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相关论述中涉及的核心概念;第二部分主要介绍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关于人的存在方式的基本内容。第三部分介绍武陵山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对山区农民存在方式变迁的影响。第四部分立足于前几章节分析结论,结合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出如何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建构武陵山民族地区农民新的存在方式。
其他文献
暂缓不起诉的法理基础在于程序上体现了起诉便宜主义、实体上体现了刑罚经济思想。德国、日本等国家都对暂缓不起诉制度有严格而完备的规定,德国称为“起诉保留”(或“附条件不
伴随中国社会转型而引发了利益分化、社会分层、道德滑坡、心理焦虑、信仰危机、社会失范与犯罪频现等一系列矛盾与问题。在此背景下,风险刑法理论、刑法立法科学化、犯罪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