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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的校园暴力案件频繁发生,电视新闻及报纸等媒体常有报道,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多,并且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对于达到法定追责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是本着应当减轻或从宽处罚的原则进行追责。这就表明施暴的未成年人很少获得刑罚重判。就某种程度而言,如若严重暴力行为并未得到相应处罚,在未成年人控制力弱和冲动性强等各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就可能还会做出暴力行为,同时也会给周围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需要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从宽处罚的限度进行合理把握,以便很好地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不会作出违法行为。而本文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从宽处罚的限度与应对为研究对象展开论述,旨在更好地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减少甚至避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本文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为研究对象展开,在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概念和特点、从宽处罚的考量依据进行了基础理论阐述。接着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现状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立法沿革、典型案件、犯罪处罚的保护与惩治争议做出评析,问题主要是针对片面轻型化的倾向以及非刑罚化和非监禁刑的趋向展开。最后是在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比较法分析基础上,提出了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限度和应对策略进行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限度立足从司法适用限度和刑罚执行限度展开,其中司法适用限度是指出适用现有法律规范不能突破,确保社会公众的心理预期不能超越;刑罚执行限度主要是指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正确全面适用,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表现来决定减刑的适用。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应对策略主要是从立法、司法适用、刑罚执行、其他四个维度展开,其中立法应对对策是建议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调整下限至12周岁,细化我国已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处置措施;司法适用应对对策是将社会公众预期和适当的惩治因素结合考量,重视量刑规范化;刑罚执行应对对策是建议改变未成年犯罪人前科的处置方式、根据认罪态度拓宽减刑空间,明确放宽未成年人的减刑条件;其他应对对策是建议采取有效的司法干预和刑罚处罚措施,采取刑事立法定性与刑事司法定量的刑罚处罚措施。而司法适用应对对策和刑罚执行应对对策是针对性地根据未成年人限度相应提出的应对对策,立法应对对策和其他应对对策则是为了全面地解决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限度所提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