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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保函是海运实务中常见的单证之一,在实践中被广泛的运用,对贸易和航运的顺利进行起着润滑剂的作用。海运保函的产生和使用始终笼罩在欺诈的阴影下,由于其法律效力的不确定性,反过来又威胁着业已建立起来的国际贸易正常秩序,尤其是以提单为中心的航运和贸易法律制度。本文旨从海运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出发,对海运保函在实践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作一些浅显的探讨。 本位首先介绍了海运保函的产生的原因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类型,进而分析了海运保函给货物运输各方带来的益处和消极意义,并在分析海运保函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作者对海运保函概念的个人意见。作者还根据中国、世界各主要海运国家以及学者对海运保函性质的不同观点,总结分析出保函的法律性质可以按是否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自己出具分为普通合同和复合合同。普通合同是托收向承运人表示保证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合同,复合合同是普通合同和银行等第三方与承运人之间的保证合同相复合的合同。在分析了业间及各国法律对海运保函效力的不同规定后,作者提出海运保函在不同当事方之间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并对三种常见的保函的法律效力进行了具体分析,提出如何让海运保函的效力在实践中更好的得到确定。作者还结合案例对海运保函在航运实践中如何更好的应用提出了自己的干点,并对承运人、收货人、托运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注意事项,还提出订立海运保函应当包括哪些主要条款。最后,作者提出通过电子提单的形式解决海运保函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者认为现有的贸易体系就是经过长时间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产生的,安全一点的措施只能是承运人审时度势,谨慎行事,用慎重的态度对待保函,并与其它当事方努力合作,尽量避免纠纷和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推动国际贸易和航运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