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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我国将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行政的同时,还要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这是给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引导方向,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使得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来研究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了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虽然我国历经几十年来的法制政府建设做的很到位,但是如何将法治政府建设也做得同样出色却是当前政府所要面对的难题之一。通过探析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和理论渊源,以及解释法治政府的概念和特色,剖析法治政府建设出现问题和原因,提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现实意义,以此来实现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共同建设。文章除绪论外,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起源和理论渊源,法治政府的概念、特色、建设意义以及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第二部分以当前的法治政府现状为基础,分析了产生阻碍法治政府建设的原因;第三部分阐释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通过分析法治政府现状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提出的相应对策,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首要的就是继续健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我们要明确宪法乃一国的根本大法,所有法律的制定、所有国家组织、社会成员都必须完全按照宪法行事,不得逾越;第二,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就要严守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工作队伍的建设;第三,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科学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第四,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就要合理执行政府的各项职能,对行政权力应当进行监督和限定。首先,要对行政权力进行法律界定,制定权力清单,推进政府权力更加便民化。其次,加强地方政府执行职能的能力,规范地方政府的事权,政府应加强各省市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宪法中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力原则,明确权力的总量,权力的委托等形式。最后,完善各种监督渠道,通过内外两边的合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总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将全面依法治国的精髓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寻求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方法,通过职能转变、政府公开、依法决策等手段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当前出现的问题,使我国早日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