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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是相对于社会体育、学校体育而言的,是在二者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也是一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方面。如何利用计划、财政、金融等宏观政策与相关法律实现对竞技体育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各国宏观调控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在新世纪,如果我国竞技体育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持在国际赛事中的领先地位,那么就需要将其纳入到国家宏观调控的范畴中,发挥政策和法律的作用,将竞技体育与宏观调控有效的结合起来。笔者在本文中运用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首先,从竞技体育的基本理论入手,运用历史分析法,分析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历史演变轨迹和目前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如何改革我国的“举国体制”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其次,通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析了美国、意大利、俄罗斯、德国竞技体育宏观调控政策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及可借鉴之处。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竞技体育政策和法律的对策。本文除引言与结论部分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从理论角度阐述了竞技体育的基本概念和价值,包括商业价值、政治价值和文化价值;其次,说明了竞技体育、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三者的关系,它们相互结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再次,分析了对竞技体育实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即竞技体育的竞争性、标准性和有限性决定了自身的可调控性;最后,指出国家需要通过计划、财政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法律,构建一个完整的竞技体育调控体系。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竞技体育宏观调控政策和法律的演进过程,通过分析现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一五”到“十一五”规划的内容,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中,1995年《体育法》的颁布更是竞技体育法治化进程中的里程碑,标志着竞技体育进入到了崭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存在的问题:(1)学校教育与竞技体育的政策相割裂未形成良性循环的培育体系;(2)财政政策结构失衡;(3)竞技体育宏观调控政策和法律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第三部分,阐述了美国、意大利、俄罗斯、德国各自竞技体育宏观调控政策和法律的特色制度和共同特征,即注重税收政策在竞技体育中的作用,将市场、社会、学校和竞技体育在国家的调控下成功结合,避免了相互割裂阻碍竞技体育发展的现象。第四部分,在理论基础之上,面对我国现存问题,将国外的先进制度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结合起来,笔者在经过仔细思考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1)将教育和体育政策结合起来培养全面的竞技人才;(2)制定合理财政政策实现资金结构的社会化和多元化;(3)构建竞技、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在本文中,笔者试图建立一个符合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宏观调控体系,期望竞技体育能被纳入到国家宏观调控的范畴之中,能对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有所帮助。